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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卫东:“斯米克现象” 原创 杨卫东 北京德成智库

发布日期:2020-06-25 来源: 作者:北京德成经济研究院 加入收藏

 

编者按:文为杨卫东教授《三次浪潮——国企改革解析与设计》书稿的第一章“从国营到国有”的第六节内容 “斯米克现象”。
大规模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在1987年签订的,三年以后的1990年是新一轮承包制的开始。在这三年中国家遇到了许多问题,大的环境使企业的经营状况受到很大影响,承包制的问题也逐步暴露,质疑之声逐渐增长。企业改革开始在困惑中徘徊。
1990年7月在上海的一个弄堂里,一个不起眼的小厂门口挂着一块2尺见方的铜牌,上面用中英文印制着“上海斯米克拉丝模有限公司”的名字。在中国第一大城市上海,这样的小公司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正是这个公司在全国掀起了“斯米克现象”旋风。
上海斯米克拉丝模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公司,外方投资人李慈雄是一个在台湾土生土长的美籍华人,他是美国斯坦福大学总体工程经济系统博士。曾在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等企业任过部门负责人。1990年以英属ClMIC公司与上海拉丝模厂合建了这个公司。引起媒体关注的是,上海拉丝模厂只是用了一部分资产和一部分职工参与斯米克合资,成为了一厂两制的企业模式。它在未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产品,外方尚未提供有效的出口渠道,外资购买的设备尚需十个月后才能到货的情况下,却一改合资前连续三年亏损的局面,各项经济指标大幅度提高。为什么人还是原来的人,设备也是原来的厂房设备,产品同样是原来的产品,合资企业牌子一挂, 企业马上就活起来了呢?
曾在上海拉丝模厂有6年副厂长经历的中方常务副总经理陈克俭介绍了合资前后在经营管理上的变化:
“比如,过去厂长1/3的精力要应付上级的检查评比啦,现在则是门庭冷落;比如,过去鞭打快牛,干到份上,宁愿磨洋工,放长假,如今则是快马加鞭,多劳多得,比如,.以前上级是企业领导,现在市场成了领导,产品开发,投资决策的举措简直天壤之别;又比如,以往在劳动人事管理上粘粘乎乎,而今,即使中层干部不称职的,照样卸职,工人中有才能的,也能破格提拔……[1]
记者张致远多次到斯米克公司采访,并召开工人座谈会,请他们谈合资后心态的变化。归纳起来有三点,一是过去怕超产多,现在怕超产少。合资前,刚上班心里就想着下班,因为多做不多得。合资后,加班拿奖金不封顶,规定下午4点半下班,但谁都只顾干活没有下班的时间概念。因为,一个月的活,你到20日做完了,下旬的10天.每做8小时就净得7.2元,有些工人经常半个月就完成了一个月的定额。二是过去以“守纪律为`傻”,现在以 “守纪律为荣”。过去厂里订的纪律条款并不比现在少,但工人说那些条款都是“假”的,因为没有真正地执行,谁都不把它当一回事。现在呢?工人的观念全改过来了,新合资公司订的纪律条款与老厂的没多大两样,不少条款是照搬过来的,但大家都自觉遵守,以遵纪为荣。谁违了纪,在工人们的眼里,都觉得这个人有点怪。三是在工人眼中,经营者的形象变了。过去,在工人心目中,厂长、车间主任是管自己的,总憋着那么一股气,常与厂长作对,拿厂长出气,花样百出,手法无奇不有。现在工人对董事长、总经理十分尊重,因为他们是企业的“执法者”,能代表企业利益去奖罚人。种种有形的变化,也反映了人的心灵深处的无形的变化。[2]
在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只需要转变机制,便能激发出强大的活力。“斯米克现象”引起全国的热议和仿效。很快,上海摩根碳制品有限公司重现了斯米克效应。该公司“合资仅5个月却成效显著。在员工比去年同期减少73人,中层干部压缩近50%,英方的设备、技术均未到位的情况下,今年1~5月实现利润241.46万元,比去年全年175万元利润还超37.2%,为该公司今年实现360万元利润标的奠定了扎实的基础。[3]
在学习斯米克过程中,沈阳华兴灯泡厂在厂内一个车间大胆进行模拟“三资”企业管理办法的试点,也取得的很好效果,它更进一步证明了改革企业机制的重要性。沈阳华光灯抱厂是国家大型企业,是中国特种光源的重要生产基地之一。由于原材料涨价、市场疲软等原因,1989年全年利润由上年的365万元下滑到3.1万元.1990年又由盈利变为亏损331万元。该厂首先拿出二车间与台商合资组建大统照明有限公司。在设备、产品和人员基本没变的情况下.采用先进的管理办法,经济效益稳步上升,职工收入成倍增长。“合资的成功使厂领导班子深受触动,他们抱着学其所长,为我所用的态度,毅然选择了模拟“三资”企业管理办法走出困境的道路,并首先在亏损额占全厂2/3的五车间进行试点,仅仅三个多月,车间的生产经营状况就发生了奇迹般的变化。日产量由过去的3000只猛增到7000只,产品综合合格率由过去的10%提高到71.6%,单位材料成本下降27%,二季度已实现基本扭亏,远远超过了最初制定的.普遍认为偏高的承包指标,超出了工厂领导和全厂职工的预料,被人们称之为沈阳的‘斯米克现象’。[4]” 华光灯泡厂模拟三资企业的办法其实很简单,就是赋予了五车间经营者四项权力:即自主组阁权,由经营者挑选副职;自主劳动人事任免权,但前提下(去掉“下”)是不把富余人员推给工厂;自主分配权,可决定一切有利于生产发展的分配方式;自主选择配件供货单位的采购权。这些权力在理论上好像都已经赋予给了企业,而种种不成文的制度和无形的绳索使他们无所适从。
“斯米克现象”促使人们拷问国企的体制与机制问题。原国家经委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袁宝华说“从“斯米克现象”就可以看得出来,道理很简单,你这个“老国”无非是绳捆索绑,重重干扰,企业领导人所面对的是无穷无尽的文山会海,数不清的各式各样的检查评比,名目繁多的摊派赞助,毫无道理的限制干预,我们这个“老国”就处于这么一个境地。鲁冠球同志讲,国营企业好比老虎,力量很大,可是被捆绑了手脚;乡镇企业好比猴子,力量虽说没有老虎大,可是有活力,活蹦乱跳。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我们深思。这是个体制问题,是个机制问题。不解决体制问题,不解决机制问题,我们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活不了。实际上,各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斯米克现象”,有好多企业千方百计挂一个合营的牌子,或者是搞个“一厂两制”,目的无非是解放生产力。换句话说,原来我们国营企业的生产力被严重束缚着、压抑着,没有解放出来。所以说,“斯米克现象”确实值得我们深思,它可以引发我们思考体制上和机制上使全民所有制企业不能活起来的所谓深层次的原因。[5]
有人从深层的企业体制上寻找改革途径,认为企业的要害是政企不分。斯米克现象首先应归功于“合资”这块牌子。因为“合资’的牌子一挂,就等于宣布昔日的上海国营拉丝模厂已由一个政企合一的行政部门附属物变成了具有名副其实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使企业直面市场,真正走上了“以市场为领导’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道路。按照现有的“两权分离”思路,企业只有经营权而没有所有权。国营企业对本企业的资产没有根据内部经营需要和市场竞争状况自主处置的资格。使企业既不能自主经营又不能自负盈亏。
由于企业的所有权仍掌握在国家手中,国家要负责企业干部的人事任免,规定企业的用工制度、分配制度,乃至生产方向。企业必须向政府负责,而无需理睬市场的需要,即使效益下降,亏损严重,仍可通过与上级讨价还价取得贷款,使工资、奖金照发不误。因此,解决政企不分的最佳选择是实行股份制。这是使企业成为既有所有权、又有经营权的经济实体的唯一形式[6]
但更多的人把斯米克现象归结为企业机制。斯米克的厂长认为他们的经验主要有三条,“第一条,他可以把全部精力放在生产上,过去各式各样外来的干扰使你没有办法把全部精力放在生产上;第二条,他现在是完全面对市场,过去总是仰着脸看着上级,上级怎么说,工厂就怎么办,现在他没有上级了,面对市场了;第三条很重要,就是原来长期没有解决的不合理的用工制度和不合理的分配制度解决了。原来工人干活是凭良心,是看你厂长的面子,现在这些问题都解决了,分配的档次拉开了,大家努力干活,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实际上人还是原来的人更多的是企业内部制度问题。[7]” 这三条简单地说就是企业没有了上级,市场成为了领导,企业内部形成了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分配机制。在体制改革还不成熟的情况下,人们对企业内部机制更感兴趣:“造就这种‘斯米克’现象的原因固然很多,也很复杂,但其中用工、用人以及分配、奖惩等涉及人事管理方面的“效应”却是有着重要作用的。[8]
1991年,徐州率先在全市国企中开展转换企业机制的改革,针对企业干部人事制度的“铁交椅”、企业劳动制度的“铁饭碗”、企业分配制度的“铁工资”的沉疴下了一剂猛药;打破“铁交椅”,干部的任用以效益论英雄。对亏损企业干部一律不得调动,并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降职或免职,打破城乡、所有制界限,挑选人才到亏损企业任职;打破“铁工资”,以企业效益定收入,对亏损企业的不同状况,提出了不同的降薪措施;打破“铁饭碗”,以个人技能工效定岗,择优录取,动态组合,建立“厂内退养”“厂内待业”制度。这些措施很快见到效果。1991年12月20日,时任副总理朱镕基在全国企业技术进步工作会议上说:“今年11月底,全国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产成品资金占用比上年同期增长2.4%;1月至11月实现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6.1%;企业亏损面由1990年年底的31%扩大到1991年11月底的34.8%;1月至11月亏损比1990年同期增长10.8%[9]”怎样才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呢?他认为关键在企业自身。内部机制不转换,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再好的外部环境也没有用。他说:“不久前我到徐州考察,很受启发。徐州市在贯彻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时,突出抓了企业内部分配、人事、劳动制度的改革。如规定经营性亏损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本企业扭亏为盈前,不得易地按原职级安排工作;对长期扭亏不力的厂长就地免职或降级使用,目前已有32名正副厂长被免职、降职,对21名连续亏损三个月的企业领导干部下浮一级工资;对23个连续亏损六个月的企业,全体干部职工下浮一级工资;对20多户产品积压、管理混乱的企业实行停产整顿;对两户资不抵债的企业实施破产;一些企业还实行了领导干部聘任制,工人上岗经过考核,拉开分配档次。采取这些措施以后,亏损企业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吃“大锅饭”的观念有所转变,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开始好转[10]
 1992年为了推进全民所有制企业法的落实,国家体改委受命起草《企业法实施细则》,1月10日,朱镕基说“为了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国务院决定要制定一个《全面所有制企业法》”的实施条例。怎么制定?……我归纳为三条,可以说是我们制定这个《条例》的指导思想。第一条,不能搞得太繁琐,包罗万象,否则这个《条例》出不了台。……第二条,这个《条例》很重要的一点,是要用法律的语言来界定所有权和经营权。……第三条,这个《条例》一定要解决人事、劳动特别是内部分配问题。[11]”按照这样的指导思想,起草组把《条例》的重点放在转换企业机制上,最后将《企业法实施细则》改名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国家体改委主任陈锦华认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砸三铁”,它是系统的、综合的、配套的改革,它涉及到计划、投资、技术进步、新产品开发、产品定价等方面的机制,如果这方面的机制不活,企业难以形成适应市场需求的持久能力。因此,必须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减少行政干预。《条例》给企业确定了14条自主权,虽然,大部分都是曾经已经明文公布了的。但是每一条的讨论都很艰难,相关部门字斟句酌,寸步不让,每到相持不下,都是朱镕基亲自拍板。陈锦华回忆说;“通过这个文件的起草,我深切地感到,企业要成为市场的主体不是不想,而是各种各样的‘婆婆’、‘姑姑’有意无意地拦住它们,要它们服从领导,听从管理。我由此感到,政府机构不改革,职能不转换,企业要享有充分的自主权,自由地走向市场,是难以做到的。[12]”文件起草期间,朱镕基先后13次召集会议,文件六易其稿,于7月23日正式颁布。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共七章五十四条。第二章关于企业经营权,不仅权力比过去规定的要多,而且,许多权力比过去有了新的突破;第三章专列了企业自负盈亏的责任条款,强调企业必须建立分配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规定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经营性亏损的,厂长、其他厂级领导和职工应当根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四章明确了企业的变更和终止的原则,提出企业可以通过转产、停产整顿、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方式,进行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调整,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企业的优胜劣汰。这是对企业自负盈亏责任的进一步强化。第五章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和政府的关系,规定了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的原则,政府依法对企业进行协调、监督和管理,为企业提供服务的相关条款。严格地讲,这个条款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各类放权让利政策集大成者,也是最规范最严谨的法规性文件。
《条例》颁布以后,各地积极贯彻落实,选择企业进行试点,到九月份,全国转换经营机制的试点企业已近万家。

 


[1]陈继明《我与斯米克》中国记者1992-10-27

 

[2]张致远 《三探‘斯米克’》 ·《新闻记者》,1992年.02期

 

[3]林关鸿 《“斯米克现象”在摩根公司重现》《上海企业》,1993年.07期

 

[4]姜兴久 幺汝兴《沈阳的“斯米克现象”说明了什么——如何搞活大中型企业的思考》·《经营与管理》,1992年.03期

 

[5]袁宝华《把社会主义经济搞上去 把全民所有制企业搞活——上海“斯米克现象”所引起的深思》.《企业管理》,1991年.10期

[6]傅光华《“斯米克现象”的启迪》
[8]梁牛《呼唤咱们的“斯米克”》《经营与管理》,1992年.03七 
[9]《朱镕基讲话实录》第一卷,103页人民出版社,2011年9月第一版
[10]《朱镕基讲话实录》第一卷,103页人民出版社,2011年9月第一版
[11]同上,118页

[12]彭森  陈立等著《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重大事件》(下)402-403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11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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