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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卫东:企业承包制 原创 杨卫东 北京德成智库

发布日期:2020-06-14 来源: 作者:北京德成经济研究院 加入收藏

编者按:文为杨卫东教授《三次浪潮——国企改革解析与设计》书稿的第一章“从国营到国有”的第五节内容。

农村的家庭承包对企业承包无疑是有影响的。虽然农村的承包单位是家庭,城市的承包单位是企业。但承包的激励机制是相同的。

1979年首钢是国家经委批准第一批进行扩大自主权的八个企业之一。扩权三年,首钢利润净额共82.622万元,平均每年为27,540万元,比扩权前1978年的18,951万元,平均每年增长45.32%。[1]扩权的实践使首钢尝到了甜头,于是提出了实行逐年递增的包干办法,得到政府的支持,最后形成“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包全留,欠收自负”的承包政策。首钢从1981年到1986年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五年间累计上缴国家35.04亿元,几乎相当于改革前30年的总和,加上为国家新增固定资产8.3亿元,是1981年首钢净资产的3.36倍,等于5年给国家贡献了3个首钢。[2]

除首钢的周冠五外,全国还出现了两个承包租赁的典型。一个是辽宁本溪的关广梅。1984年,她在本溪市蔬菜公司组织的承包招标中,以当年完成12万元,次年完成14万元,第三年年完成16万元的利润指标,夺标承包消防副食商店。1984年当年,就实现利润18万元。1985年初,关广梅提出租赁经营的设想,4月29日,她与市蔬菜公司签订了租赁经营消防副食商店的合同,在本溪市第一个开始租赁经营。1986年8月,她承包了本溪市最大、同行业利润最高的东明副食商场。并于1987年初形成由8家租赁商店组成的东明商业集团。1987年因投书《经济日报》,引发全社会关于租赁企业姓“资”姓“社”大讨论而闻名。“关广梅现象”应运而生。她也成为当年最炙手可热的改革家。

另一个是“承包英雄”马胜利。1984年拥有800多人的石家庄造纸厂处于亏损境况:当年国家下达的年利润计划17万元,当时的厂领导却不敢接下来,认为还得亏损10万。“结果石家庄造纸厂该厂业务科长马胜利出来说:我要把十七万掉个个,实现利润七十万。最后,市领导拍板鼓励马胜利承包。马胜利根据市场需求,把原来的一种“大卷子”规格变成了六种不同的规格,颜色也由一种变成三种,还研制出“带香味儿的香水纸巾”。一系列的措施让厂子顿时有了活力。结果,承包第一年就为厂里盈利140万元,承包4年,利润增长21.94倍。1985年7月26日,中国的报纸都刊登了新华社的长篇通讯,题目是《时刻想着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好厂长马胜利》。

被经济界称为“杨承包”的中国经济学家杨培新是全力推荐企业承包制的代表人物,他认为“承包要解决的正是国家对企业、国家对职工的关系,而不是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经营者的关系。承包合同规定的上交给国家的税利总额,包含了所得税在内。企业宁愿订立较高的承包额,来换取企业的经营权,并防止财政部门随时加税,防止其它部门干涉企业经营,从而保障了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利和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企业开始成了独立的法人,不再成为摇钱树。承包规定实现利润增加1%,工资总额增长0.8%,这就保障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实现。凡是实行承包、执行工资总额和利润挂钩的企业,消费基金膨胀都得到了控制。[3]

许多专家对承包制是比较认可的,因为方法简便易行,便于推广。既有利于保证国家收人的稳定,又有利于企业通过承包积累利润,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独立经济实体。同时,承包制有利于形成企业内部各级的经济责任制,形成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承包制的最大特点是政企分开,两权分离,经营者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自主权,政府仅享有所有权中的部分权力。经营者与政府的关系,通过承包变成平等的契约关系,企业从政府附属物变成独立的经济实体。承包使计划经济的网络遭到大片大片的破坏,使市场经济的空间愈来愈大。承包制深得企业拥护,一时之间风行全国。“据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到1986年底,预算内工业企业的承包面已达78%,大中型企业已达80%。其中北京、河北、吉林、江苏、广东、河南、湖北、四川等省、市均在85%以上。”[4]

所谓承包经营责任制是一种通称,就武汉而言,这一通称概括了10种承包形式:企业经营责任制、资产经营责任制、上缴利润递增包干、上缴利润定额包干、目标经营责任制、投入产出包干、双保一挂、盈亏包干责任制、股份经营责任制、租赁制。武汉的承包制最早的探索在1982年底至1983年上半年,主要特点是 “联利承包”的单项承包,即企业对上级主管部门承诺利润完成指标。1984年后开始由单项承包转向企业整体承包,并选择了一批企业推行了租赁制的改革。如武汉电珠厂1982年亏损,三名职工提出联利承包的申请,保证一年内扭亏为盈,并签订了严格的奖惩条款。承包任务实现后,1985年领头承包的职工拿出5000元存款作为保证金提出个人租赁企业,得到上级部门支持,四年租赁经营,效果很好,完成了租赁承包合同的主要指标。到1986年底,全市实行租赁经营的工业企业达101户。

武汉市大规模地推行企业承包制始于1987年,市委市政府制发了《关于改革企业机制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意见》,并成立了武汉市改革企业机制增强企业活力领导小组,到1988年,“全市389户全民所有制预算内工业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的372户,占95.6%,其中大型企业承包面为97.2%;全市837户城区商业企业,实行承包的805户,占96.2%;市管402户集体企业,实行承包的371户,占92.3%,市属23户交通企业,实行承包的19户,占82.6%;市属67户城建企业,实行承包的45户,占67.2%。此外,粮食、供销社,民政工业企业,区街及乡镇企业承包面也达90%左右。[5]”到1987年底,市属预算内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增长9%,利润增长15.1%,利税总额增长12.4%,

特别是80家年初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年销售收入增长16.4%,实现利润增长16.8%。从全国的经济发展看,1987年GDP增长11.69%,1988年GDP增长为11.23%,高于1986年增长率2.75-2.29个百分点。但是,如果我们简单地把经济增长的情况与承包制联系起来,全部归功于承包制的效应或许有误。“从理论上看,一种新的经营责任制贯彻到企业,需要有一个复杂的逐渐演变过程,它需要在扬弃旧体制的过程中渐渐取得统治地位,因此很难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美国福特公司总经理亚柯卡在接任克莱斯勒公司总经理后,从建立新的制度到取得效益,整整花了5年的时间。而我们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大都只推行了半年,无论它有多大的神奇作用,也不可能使经济形势在几个月中发生引人注目的变化。从实践上看,承包经营责任制在相当一部分企业中对生产并未产生大的影响。有些企业未承包时,生产发展已经很快,而有些企业搞了承包却反而下降。如武汉锅炉厂和武汉汽轮发电机厂在承包前曾连续几年生产增长速度均在20一30%以上或年年成倍增长。武汉毛巾厂扭亏为盈的巨变也发生在承包之前。相反,武汉洗衣机厂在承包前几年,每年增长速度达40一50%,而承包后却一年比一年差。武汉电扇厂虽在承包前已不太景气,但承包后更是每况愈下。显然,企业生产的好坏与承包并无必然联系。[6]” 其实,经济发展快慢更多的与经济社会发展周期相关,当站在风口时,猪也可以飞上天。我国经济的周期“表现为经济运动在一定时期的一起一伏。自1979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改革与调整,波动的频率相应增快。如1979年二季度上涨,1980年四季度衰退,1981年四季度回升,1982年二季度再落,1985年一季度出现经济过热,接着是1985年四季度以后的滑坡,这次滑坡一直持续到1986年5一6月,然后缓慢上升。按照这个周期变化,我们可以发现,1987年经济增长的形势是我国经济运行的内在规律作用的必然结果。可以断言,即使不搞任何承包,经济上升的形势也是毋庸置疑的。[7]

承包制对促进经济发展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它自身也有难以克服的弊病:从理论上讲,国有企业的财产归全民所有,国家代表全民行使所有权。企业承包就是国家把资产交给企业经营,使企业的资产成为企业的法人财产。但是两权并没有分开。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几乎在每个合同之外,政府均有一系列的附加规定,大至工资总额、产品质量、产品成本,小至出差报销、降温费、接待中的“四菜一汤”等等。企业的许多经营权限之所以受到严格限制,是因为企业内部没有生产资料所有者的代表,没有对生产资料增殖值负责的人,没有谁对企业长远发展利益感兴趣。因此,所有者必须在企业外部进行防范。

假定两权已经分开了,企业有了自主经营的权力。但是,企业可以自负盈亏吗?它用什么来自负盈亏?承包制没有改变企业的所有权性质,如果企业破产了,它只是破了国家的产。如果亏损了,或许企业可以从自己积累的利润中承担部分损失,但是,如果它没有积累的利润呢?亏损依然由国家承担。因此,承包制的实质是一个负赢不负亏的制度。从技术操作层面看,承包制是一种一对一的谈判,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相比,有一个明显的信息不对称,企业对自己的状况心知肚明,而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状况一知半解,它使得经营者与政府的讨价还价有恃无恐。这种讨价还价可能导致了两个后果:(1)承包基数一户一订,产生了企业间的不平等竟争。(2)承包基数在经济的周期波动中容易趋向软化,缺乏应有的严肃性。结果,最后确定的承包基数很难做到科学合理。

需要指出的是,在市场体系残缺不全的环境下,承包制难以正常运转。“例如,真正的劳务市场没有形成使企业机制不能自我调节职工的终身制,人员受到种种羁绊,不能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企业作为经济实体,最本质的特征应该是独立享有投资决策权,按照市场变化,自主决定投资方向和企业长远发展。但是,由于没有金融市场,企业无法灵活多变地流动和集聚资金,朝市场趋势好、利润率高的方问发展。企业只能被动地等待政府分配资金,按政府的意图发展。另外,由于生产资料市场和商品市场的不健全,双轨制把企业引入了走后门、拉关系、投机取巧的竟争之中,扭曲的价格信息导致了企业间的不公平竟争。总之,企业经营机制必须通过对市场信号的反应而运转,如果市场体系不健全,那么企业经营机制势必相应出现不正常现象。[8]”正如吴敬琏先生指出的那样:“在没有起码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没有这些市场上的平等竞争的条件下,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经理和厂长不得不用大量的精力从事拉关系、走后门和进行无休止的对上谈判。他们经营成果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通过这类活动所取得的优惠条件,而不取决于本身的经营努力。[9]

承包制还带来以下问题:首先,企业经营责任制的经营者不是通过竞争所产生的,而是通过对过去传统行政附属单位中的行政官员身份重新确认的结果。这种方式既难以割断企业与行政机关某些不必要的行政联系,又使企业机制的改革缺乏内动力。同时,承包制难以灵活地使经营者优胜劣汰。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初衷,是使企业家在竞争的环境中脱颖而出。但是,由于合同一定四年不变,有些经营者即使在经营过程中表现拙劣,也难以免职,结果保护了庸才。

其次,承包制未能有效地使企业成为“四自”的独立法人。通过承包经营责任制,本拟用契约的方式限制行政干预,使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彻底分离。但承包制实质上仍然是一种行政性承包,企业难以摆脱行政附属关系,难以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在承包制下,更多地决定着企业命运的是行政因素而非市场因素。市场上得不到的东西,可通过行政上的讨价还价得到。为防止企业短期行为,主管部门不得不在合同中增加多种其它指标,结果许多已经下放的权力又收了回来,强化了行政干预。

其三,从发展上看,企业短期行为,急功近利的心态难以纠正。由于承包制期限通常只有三年,承包者只对承包期内的结果负责而不必对承包期满后的事情负责,尤其是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往往投入资金很大却短期没有效益,尽管有的承包合同中即使规定了技术改造任务和技术改造的资金比例,企业能拖则拖,没有积极性。我国在大面积推行承包制的“七五”期间,共投入技改资金4000多亿元,比“六五”期间有很大增长,但由于承包制未能解决技改投资的责、权、利问题,技改投资效果十分不理想,我国工业企业现有设备中达到发达国家70一80年代水平的只占20%。[10]承包经营责任制本身是对国家与企业间短期利益关系的调整,企业为了在承包期内获得最大好处,结果,行为短期化的问题更加突出。

其四,承包制使企业的产品结构固化,形成对产业结构调整的矛盾制约。承包制通过制度形式使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合法化,而且在增量上通过利益驱动机制使不合理的产品结构愈演愈烈。承包经营责任制原设想,给企业以独立自主的经营权力,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按照优胜劣汰原则,自然兼并,以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以适应市场需要。但是,一旦企业签订承包合同,便受到各种条款的限制,难以中途调整产业结构,结果形成产业结构的固化。

其五,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实施过程中的操作并非简单易行。承包前,招标企业手续繁杂,班子庞大,甚至使企业在招标中出现管理空档,无人负责;非招标企业,则讨价还价,旷日持久;承包后,奖惩又难兑现,受奖者不敢拿奖,受罚者不缴罚金。承包经营责任制对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非常微弱。

最后,承包制最大的问题是国企性质发生了变化。国企的本质是政府调控社会经济的工具,承包制使国企变成了租赁物,企业根据自己的发展需要而努力,不再按照政府调控社会经济的指挥棒行动,它便失去了国企的意义。虽然由于国企过于庞大,需要大量裁减,但是,一旦全部推行承包制,国企就会名存实亡。总之,承包制可以奏效一时,却难以成为长效机制。

 


[1]蒋一苇 林凌《从首都钢铁公司看体制改革》·《经济管理》,1982年.07期
[2]首都钢铁公司. 承包五年上缴国家三个首钢[J].经济管理,1987年第7期。
[3]杨培新《改革要以落实和完善承包制为重点》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1987年.12期
[4]章迪诚.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编年史(1978-2005)[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06年版,第178页。
[5]许金华主编《武汉改革志》83页,武汉出版社,2001年4月第一版
[6]杨卫东《“一包就灵”质疑》《改革》,1988年.06期
[7]杨卫东《“一包就灵”质疑》《改革》,1988年.06期
[8]杨卫东《“一包就灵”质疑》《改革》,1988年.06期
[9]吴敬琏《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战略》 ·《学习与研究》,1988年.08期

[10]翁昂若张延衡 梁展崇《承包制在90年代的演进趋势》;《天津社会科学》,1992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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