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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大规律》续:人性自私即恶?

《经济大规律》续:人性自私即恶?


《经济大规律》续:人性自私即恶?

 德成智库丹青整理 北京德成

 

按语:在上一篇文章《经济大规律》中,龚益鸣教授提出,经济“大规律”有两点:第一是自私的人和人的自私性,第二是“制度决定论”。第一点的提出,引发了读者的激烈争论,部分读者认为“自私即是恶”,而龚教授认为,自私乃中性词。人若不自私即同化外界物质即无生命,更无文明发展。以下记录了龚益鸣教授(即下文的“东湖”)与部分读者就此问题展开的争辩。

 

@东湖 挑战你一下。人是普遍自私的假设,是现代经济学理论的基础。到目前为止,似乎是已验证正确的假设。但正如牛顿三大定律,在量子微观世界并不成立一样,在一个资源无约束,人类己无衣食住行之忧的世界,这个人是普遍自私的假设,并不一定成立。所以归根结底,还是"人性本善,或人性本恶"的问题。可惜,到目前为止,无解。

 

@段先胜 早上好!谢关注阁下“……无忧”之说错了,任何时候资源都是稀缺的。这可能是经济学的又一个重大基础。乌托邦的“按需分配”之所以是永难企及的幻想,原因在此。另,我不认为人性自私即恶,自私乃中性词。人若不自私即同化外界物质即无生命,更无文明发展。但自私分三等——本我、自我、超我。本我之私为动物之私,与丛林世界对应,应提升为与公民社会对应的自我之私(尼采、叔本华、萨特有论及)。

 

@东湖 可见你还是局限于当代的眼界。“资源稀缺是永远存在的”表述,忽略了科学进步的力量。比如,假如人类常握了常温“核聚变”,还有石墨烯超导等技术,能源就不稀缺。据称,宇宙有130亿光年的历史,我们存在的时间,是多么微不足道!其实我想说的是,人类还没能发现永远正确的“宇宙真理”。

 

@东湖  至于自私分为本我,自我,超我之说,根本就是哲学意义上的诡辨。自私就是恶。

 

@段先胜 忙点别事,无暇望谅。“无忧”即绝对滿足,这不存在,有些人给他全世界都不满足,欲壑难填,何来无忧?可見“按需分配”之“需”在玩模糊概念;今天的科技较之智人早期(10万年前)迥异,但资源稀缺尽管内容不同,却一如既往,且更形严重。认为未来科技进步会使稀缺律消失不客气说,是幼稚的幻想。笼统指责自私即恶正是专制遗害的伦理表现。人类不自私(不为自己的生命存在去创造和占有),即无今天的文明。灭私即灭人!科学都是为了解释世界,异曲而同功也。你说的“诡辨哲学”是如今中国课堂上的伪科学(说重了),非真科学。人性之恶之嫌源出一点:不加提升限制而无限放大的“本我之私”!至于“自我之私”,它的界定是“自在自为且兼顾公德”,实公民社会的美德,专制者怕之如虎,何恶之有?

 

我不敢说你不懂经济学,不妨再重复一下:稀缺必要求资源的利用要有效率,它对自私(生命的存在与发展)的活动加了限制,满足这两个条件最好的经济形式就是市场经济。(这个不必展开)

若语言重了,望谅!不再参与争论。

 

@东湖 人天生就是自私的!真理总是简单的!

 

@李德玲 我们的李委员也关心这个?是的!并不是我个人的结论?中国人视私为恶,却又最自私。朱熹是“存天理灭人欲”,文革是“大公无私,恨斗私字一闪念”。目的无非是灭大众的私,去满足极少数人的权力统制之私(那是最邪恶之私)。自私无善恶,就是维持和发展自己的生命嘛,不自私,不去吃喝拉撒,不去创造和占有必要之物,不就死球了?人不为己天珠地灭即此。故自私是文明进步发展的原动力。

 

不过,"自私"已被哲学家作了细分,是为“本我之私”——“自我之私”——“超我之私”。本我之私即是动物之私,一切为我,占有一切,丛林法则,这确实可恶可厌之极!(皇帝、伟人都如此)至于“自我之私”则是自在自为并兼顾他人和公德,是公民社会的美德。中国人很怕这种“自私美德”的觉醒,所以把各种自私搅在一起不加区别。这样,谁上位了就可以斗别人的私,逞自己的本我之私!悲剧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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