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走进德成 > 专家观点

邹俊煜:祖宗家法之财经改革 原创 邹俊煜 北京德成智库

发布日期:2020-11-09 来源: 作者:北京德成经济研究院 加入收藏

第二章 祖宗家法
第四节 财经改革
赵匡胤的财政经济体制改革着眼点并不在发展经济,而在于如何控制地方诸侯、藩镇的经济命脉,上收财权与上收军权、政权是三位一体的,缺一不可。在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利益博弈中,中晚唐以来,一些地方藩镇和州郡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常常编着故事,找着借口,耍着花样,玩着手段,想方设法截留应该上缴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形成了财政上的“留使”、“留州”制度。到了五代时期,藩镇节度使更是直接把持赋税的征管权,征收人员是自己的,账目管理是自己,中央政府财权旁落,尽归节度使了,肥了藩镇,穷了朝廷。太祖不怕地方花钱享受,就怕花钱养兵对抗中央,心中早就想革除其弊。为此,赵普献策,制其钱谷。
乾德二年(公元964年),赵匡胤发布诏令,实施以“制其钱谷”为宗旨的财经体制改革,划定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和利益分成的关系,规定地方政府能够留成的部分是其必要的工作经费,除此以外的全部财赋划归中央,并且要全部奉送到京,不得截留占用。也就是,中央对地方兜底保运转,保障日常工作经费,盈余全部上缴国库。另外,为强化中央财政监管权力,进一步明确和理顺中央财政管理体制和权限,把财权从宰相手里分化出来,由三司代表中央统筹负责各地贡赋和中央财政。
上收财权,利归中央。政策要求好提,但政策落地还是很难的,靠地方政府自动上缴是靠不住的,必须要有独立于地方、直属于中央的专门机构来承担“制其钱谷”的具体任务。赵匡胤采用“军转民”的办法,立国初期为推进统一大业,朝廷专门设立转运使司,承担军队物资筹措、运输任务,保障后勤供应。随着南方的平定,新的历史任务就自然而然地落在转运使司身上来了,过去是军队的后勤部,现在转变为财政部门属下的运输部,专门负责把各州府剩余赋税收入全部运送至京城。后来朝廷扩大改革范围,将南方的经验推广到其他各路、道(相当于省级行政区划)。转运使是京官,地方官员不得干预转运使职权范围内的事情。朝廷通过转运使司的设立,并赋予其独立的财税监管、运输及物资筹措的权力,收回了地方藩镇所控制的部分财权,有效控制了他们的经济命脉。赵匡胤权谋一流,从来不把事情做绝,大棒底下总不忘留点胡萝卜,这叫不把人逼到墙角。他通过转移支付给地方大藩一定的“公使钱”,既废除了“留使”制度,又适度弥补一点收权后的经济损失。
宋太祖不仅是一位战略家,更是一位出色的战术家。他在战略思想上守内虚外,但在具体问题上又善于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他在收回藩镇财权这个问题上没有搞一刀切,因为他要施行“先南后北”的统一战略,在统一南方之前给一点甜头给北方诸侯,对驻守在北、西边境的将帅予以优待,以免后院起火,四面树敌。他派自己信得过的大将驻守北部边疆,同时,明确给边境地区财政让利,免征贸易税,让边臣大吏有财力去招募精兵、谍者,强军习武。这些经济措施确保了西北地区十多年的平安,从而使朝廷能够集中力量平定南方诸国而无后顾之忧。

宋太祖在加强对地方诸侯财权控制的同时,对社会经济采取了比较开放的政策,如减轻徭役,赋税专收,兴修水利,发展生产,澄清吏治,劝奖农桑。他在任内先后在广州、杭州、明州“置市舶司(管理对外贸易机构),发展海上对外贸易。他注重兴修水利,下令疏通河道,重修运河,整治黄河水患,加强以开封为中心的汴河航运系统的建设,既促进商品流通,又提高了防洪能力。这一系列经济政策的推行,让长期以来所饱受的战乱创伤得以医治,百姓得以休养生息,北宋王朝的经济出现繁荣的局面,史称“建隆之治”。

德成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