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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卫东:摆脱思想桎梏 原创 杨卫东 北京德成智库

发布日期:2020-07-19 来源: 作者:北京德成经济研究院 加入收藏

 

第一章 从国营到国有
第八节  摆脱思想桎梏
二十世纪八十代是中国思想文化最活跃的时期。出现了最繁盛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景象,充满活力的改革开放正是在这样的思想文化背景下兴盛的。
粉粹“四人帮”后,中国面临着走什么路,举什么旗的问题。1977年2月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联合发表了《学好文件抓住纲》的社论。社论提出了“两个凡是”工作方针,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要坚决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以此表达继承毛主席遗志的忠心。按照这样的方针,就难以纠正文革中形成的一系列错误。
虽然当时邓小平还没有复出,但他4月10日便给中央写信,提出“我们必须世世代代地用准确的完整的毛泽东思想来指导我们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5月24日,他和中央两位同志谈话时说,“前些日子,中央办公厅两位负责同志来看我,我对他们讲,‘两个凡是’不行,按照‘两个凡是’就说不通为我平反的问题,也说不通肯定一九七六年广大群众在天安门广场的活动‘合乎情理’的问题。……毛泽东同志说,他自己也犯过错误。……他说,一个人能够‘三七开’就很好了,很不错了。我死了,如果后人能够给我以‘三七开’的估计,我就很高兴,很满意了。……马克思、恩格斯没有说过‘凡是’,列宁、斯大林没有说过‘凡是’,毛泽东同志自己也没有说过‘凡是’。[1]
但是,当时邓小平仍属戴罪之身,他的话没有人听。即使到了8月份,中央召开了十一大,邓小平当选为中央副主席,但华国锋的政治报告仍然在肯定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等文化大革命的理论、政策和口号。为了从理论上拨乱反正,胡耀邦在中央党校创办了《理论动态》作为内参刊物,为思想解放提供阵地。在他的主导下,通过7个月的准备,刊发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在全国掀起了思想解放的大高潮。正是这一次讨论,冲破了文化大革命乃至几十年的思想禁区,正是这一次大讨论,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了思想理论上的铺垫。
十一届三中全会被公认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起点,主要表现在,第一,它宣布把全党工作的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第二,它提出要解决中国经济管理体制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要大胆地向地方和企业放权,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第三,会议讨论了文革中的许多问题,认为过去的问题是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第四,会议高度评价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讨论。第五,强调了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集体领导。少宣传个人。党内一律互称同志。总之,十一届三中全会从根本上冲破了长期“左”倾错误的严重束缚,它是一次从路线上、体制上、以及政治上、思想上、党的生活上的一次拨乱反正。
另一个具有重要的意义的会议是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这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会议对建国三十二年历史的基本估计、对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对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对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对粉碎“四人帮”以来的工作、对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等问题作了决议,虽然,受历史局限性的影响,很多问题分析不深刻,表达不透彻,但它颠覆了长期形成的极“左”思想和观念,是中国共产党胜利完成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的标志性文件。
几乎与理论上大讨论开展的同时,文化上的反思也波涛汹涌。主要表现在“伤痕”文学的涌现。它用形象的、触及灵魂的鲜活故事让更多的百姓开始反思文革。中国的普罗大众从思想上对文革的告别和对改革的向往与那一批百花齐放的文学和文艺作品有很大关系,从某种程度讲,它们的作用甚至不亚于理论讨论产生的影响。
中国的每一步改革,都与破除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有关。
文化大革命极左路线的思想根源是将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制度不切实际地运用于生产力十分落后的中国。要清除这样的影响,必须对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理论进行再认识。1979年2月召开的中央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有部分理论工作者开始讨论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问题。苏绍智,冯兰瑞发表了《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社会发展阶段问题》,该文论述了马克思列宁关于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观点,并认为共产主义在它完全建成前必须经过几个阶段。“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到来以前,是要分阶段的。第一阶段是民主主义共和国阶段,“民主派“将会取得统治,他们将不得不提出一些多少带点社会主义性质的措施”;第二阶段,社会共和国,是“带有社会主义倾向的共和国”,即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段;第三阶段,社会共产主义共和国,是“带有共产主义倾向的共和国”,即实现向完全共产主义过渡,相当于社会主义;第四阶段,纯粹共产主义共和国,相当于共产主义。”[2]他们认为在我国这样一个在解放前是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小生产占绝对优势,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社会化的程度和人民的文化水准都极为低下,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将会更长一些。因此,实践向我们提出了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到来之前,社会发展阶段的划分问题。如何划分呢?他们提出研究社会主义划分阶段的问题可以参酌列宁和毛泽东同志的设想,采用“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和“发达的社会主义”这个概念。“应该说这是我国学者系统地提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社会发展阶段问题和进行了科学分析的第一篇文章。”[3]该文在理论界引起很大反响,在当时的背景下,尽管持不同意见的人不少,但是社会主义阶段的划分问题引起中央的关注。
1979年9月由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初次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的思想。这个讲话还指出:“在我国实现现代化,必然要有一个由初级到高级的过程”。应该说这是中央第一次提出了社会主义阶段的初级性问题。1980年4月21日,邓小平同志在会见阿尔及利亚民族解放阵线代表团时的谈话中指出:“要充分研究如何搞社会主义建设的问题。现在我们正在总结建国三十年的经验。总起来说,第一,不要离开现实和超越阶段采取一些‘左’的办法,这样是搞不成社会主义的。我们过去就是吃‘左’的亏。第二,不管你搞什么,一定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4]这是中央领导人较早地谈论关于不可超越阶段发展问题。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进一步明确提出:“尽管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但是毫无疑问,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任何否认这个基本事实的观点都是错误的。”中国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的判断第一次出现在中国共产党的文献之中。这是我党探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问题的一重要里程碑。但是由于《历史决议》虽然是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几个字写进去了,但是放在一个陪衬的地位,着重点还是放在批判“任何否认中国是社会主义”这个基本事实的观点”[5]因此对决议关于社会主义初级的阶段这个重要的判断并没有为人们真正理解。理论界这时还常常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相混淆。这个问题直到党的十二大也未澄清,如十二大报告强调“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同时又说:“现在这个运动在我国已经发展到建立起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说,十二大正式提出了初级发展阶段的概念,并从决议时的从句变为主句,但初级阶段的思想此时还没有真正确立。
十二大以后,中央媒体发表的关于胡耀邦在十二大报告的宣传提纲和相关理论文章没有关注初级阶段的问题,仍然将我国现在是处于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作为统一的宣传口径。甚至在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一重要的文件中,也没有使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论断。
再次将初级阶段提起的是1986年9月,中共中央第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决议指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但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而且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还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由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科学的表述正式确定。该决议第一次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思想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依据,从而使初级阶段的理论向前迈出实质性的一大步。曾参与决议起草工作的于光远同志回忆说:“在起草党中央六中全会决议时,胡耀邦说,在这个决议中我们还只是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问题写到树立道德风尚里,但这个提法应该对我们党的工作有重大的意义,仅在道德风尚问题上写是不够的。好在十三大马上要召开。他说在起草这个决议之后,我们就可以进一步把它写进他在十三大要做的政治报告中。在六中全会后,他决定原来的起草小组不解散,继续考虑十三大报告的起草。起草小组的成员还同他一起去上海做一些调查研究工作。”[6]
1987年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的职务被调整,报告起草的组织工作就由赵紫阳接替下来。1987年3月26日关于草拟十三大报告大纲问题赵紫阳写了一封信给邓小平。信中写道,他认为“全篇拟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立论的根据。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一般地泛指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初级阶段,而是指由中国的历史条件和社会条件决定的必须经历、而不能逾越的初级阶段”。他说,“以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立论,有可能把必须避免的‘左’、‘右’两种倾向这个大问题说清楚,也有可能把我们改革的性质和根据说清楚。如能这样,对统一党内外认识很有好处,对国外理解我们的政策的长期稳定性也很有好处。”[7]邓小平在3月25日对这个设想作了批示:“这个设计好。”
8月29日邓小平会见意大利共产党领导人约蒂和赞盖里时说:“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8]
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在北京召开。大会系统地阐述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并根据这个理论明确了党在社会主义初阶段的基本路线。报告指出:“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根本依据。对这个问题,我们党已经有了明确的回答: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9]报告从理论和我国历史现状上对初级阶段进行了分析和论证,并对初级阶段的定义进行了科学的界定。应该说是十三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江泽民同志任党的总书记后高度评价十三大报告比较系统地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认为这是十三大的主要历史功绩。并将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归纳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1997年9月在党的十五大上,江泽民说:“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讲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就必须搞清楚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怎样建设社会主义。”[10]报告用大量的篇幅讲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与内容。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得到很大的丰富。
我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认识从1979年提出到1997年基本完成用了18年的时间,它反映了思想解放的艰难性。初级阶段理论的建立,使我党摒弃了许多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并不具有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教条,摒弃了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模式;使全党统一了认识,认清了国情,认清了我国改革的性质和根据,认清了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为开辟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奠定了基础。
传统社会主义最主要特征之一是计划经济,但在中国的实践中常常遇到困扰。从理论上最早对计划经济提出修正或质疑的有顾准、薛暮桥、卓烔、孙冶方等经济学家,在中央的官员中有主管经济的陈云。1956年陈云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中的问题,在党的八大会议上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观点,即以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为主体,个体经营为补充;以计划生产为主体,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为补充;以国家市场为主体,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为补充。
新中国推行的计划经济带来很多的弊病,粉碎“四人帮”后,很多经济学家对主张消灭商品货币的观点进行了批判,提出了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积极作用。1979年3月8日,陈云在《计划与市场问题》的提纲中认为:“六十年来,无论苏联或中国的计划工作制度中出现的主要缺点: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所谓市场调节,就是按价值规律调节,在经济生活的某些方面可以用‘无政府’、‘盲目’生产的办法来调节。[11]”他认为,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必须有两种经济,一是计划经济部分,二是市场调节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是基本的主要的,第二部分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要的。这种观点在改革初期成为主导的经济思想。
1979年4月主管经济的副总理李先念在中央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根据陈云的意见,提出了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以计划调节为主,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的作用的意见。从历史的角度看,这样的提法在当时是适宜的,一方面,强调了计划为主,容易为大多数人接受,另一方面,有利于恢复和发展被长期打压的私营经济,有利于补充被计划经济遗忘的国民经济各个角落。
1980年薛暮桥在主持起草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意见》中提出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优势、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商品经济。同时提出把单一的计划调节,改为在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这个意见尽管得到时任总书记胡耀邦的高度赞扬,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被采纳。[12]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报告仍然提出:“正确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根本性问题。”直到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它的表述才向前迈出了一大步,变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从市场调节为辅到商品经济应该说是一个质的变化,但是它的前提是“有计划的”,也可以理解为以计划为主。1985年9月陈云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仍然强调:“从全国工作来看,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这话现在还没有过时。[13]
1987年2月6日邓小平与中央几位负责同志谈话时说,:“为什么一谈市场就说是资本主义,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呢?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日本就有一个企划厅嘛,美国也有计划嘛。我们以前是学苏联的,搞计划经济,后来又讲计划经济为主,现在不要再讲这个了。[14]”按照邓小平的意见,十三大报告指出:“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15]”。计划二字终于在“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机制中消失。但是,还迟迟不敢提市场经济体制。在经济学界被称为“吴市场”的吴敬琏是最早积极主张推进市场经济的学者,1988年他在《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战略》一文中指出:“我们必须正视这个严峻的事实。世界经济的发展不允许我们在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即有宏观管理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重复原始市场经济早期的混乱,也不允许我们采取试试碰碰的办法在双重体制的严重摩擦下作长久的摸索。我们必须站在现代化的高度,依据发展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和共同经验.制定和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改革战略和方法,用不太长的时间,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建立起有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引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体制。[16]
1989年的风波之后,一些人又重新把计划与市场纳入到姓“社”姓“资”的讨论中。
邓小平一直认为计划和市场与姓“社”姓“资”无关。从1979年11月开始,到1990年他至少6次在不同的场合强调计划和市场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没有必然联系[17]。尤其是在1992年初的南巡中,他强调:“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18]”这一次讲话拨正了改革开放的航向。1992年6月江泽民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讲话中专门对市场经济进行了论述,并指出,对建立新的经济体制现在有几种提法;“一是建立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二是建立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体制,三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我个人的看法,比较倾向于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提法。”于是,经过改革开放十四年的探索,十四大正式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脉络看,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大方向一直是朝着市场经济推进,但是,最初的目标并不明确,它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逐步确定的。
同时,十四大认为,“把企业推向市场,增强它们的活力,提高它们的素质。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和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关键所在。[19]”十四大给国营企业、全面所有制企业、国家所有制企业赋予了一个新的名字:国有企业。这个变化体现了两权分离理论在实践中的长足发展,也意味着国家直接经营企业的方式的消亡。


 


[1]《邓小平文选》第二卷,38页-39页,人民出版社
[2]苏绍智,冯兰瑞. 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社会发展阶段问题[J].经济研究,1979年第5期
[3]于光远. 阶段风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J].炎黄春秋,2008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