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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1-25 来源: 作者:北京德成经济研究院 加入收藏
北京德成智库 2020-09-08
日本人认为,国有企业是政府职能的延伸,是政府部门谋取私利的后院和没有效率的经济傀儡,绝不是企业。日本经济学家小宫隆太郎曾指出中国计划经济时代没有企业。他的意思是国字有企业,不是企业;更深一层的意思是:民间企业才是发展经济、创造财富的主体,没有民间企业、只有国有企业,谈何经济啊。
日本对民间企业的支持与扶持也是有历史的。英美等国挟工业革命的气势开拓亚洲市场时,日本与中国相应也采用了积极的应战。日本是明治维新、中国是洋务运动。虽然都是学习西方科技振兴本国经济,但路径选择是不同的。中国选择了一条国有经济之路,而日本选择了一条民间经济之路。特别是日本的“殖产兴业”战略,使日本迅速从农业立国的国家向工业化国家转变。
殖产兴业(日本语:しょくさんこうぎょう)是日本在明治维新 (日本语:めいじいしん)时期提出的三大政策之一。明治政府实行殖产兴业政策的具体内容就是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以各种政策为杠杆,用国库资金来加速资本原始积累过程,并且以国营军工企业为主导,按照西方的样板,大力扶植日本资本主义的成长。
实施殖产兴业政策之后,日本在短短15年(1870一1885)内大大改变了工业落后的面貌,初步实现了工业化从封建的农业国初步变成一个工业化国家,为达到完全的民族独立和产业革命的新阶段创造了条件。
我们可以把日本的“殖产兴业”的战略分成三个阶段,我们用图1.6.1表示。
图1.6.1 日本民营经济发展的三阶段图
发展现代工业,需要大笔资金,以及训练有素的科技和管理人才,这在当时的日本,是两座难以翻越的高山。洋务运动早期的中国,也有同样困难。民间无力当此重任,唯有政府居间,集中社会资金与人力,才有启动工业化的可能。
官营为主是殖产兴业第一阶段。日本政府扶持国有企业的目的是“示以实利,以利诱民”,是临时事业。大藏大臣大隈重信将官营企业称为“示范工厂”,可见,官营并非长久之计,只要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以后,就放手让利于民间。
官督民营是殖产兴业的第二阶段。在这个阶段,政府在资金与政策上开始对私人业主予以资助、扶植;政府只对公司帐目以及成效进行监督,其他方面,政府概不过问。待公司成长到可以独立正常运营后,就撤回监督,使其成为完全的民营企业。
民营阶段是殖产兴业的第三阶段。早期创建的“示范工厂”,只过了十年,就不行了。政府再也不想捂着这个烫手的土豆,“挥泪大甩卖”在所难免。有的企业,几乎是无偿奉送。
明治维新的思想启蒙家福泽渝吉则认为:大凡政府之不行之事,即使行之,其无益之处如下,即政府不可助国民之生计,劳动役夫工匠之力,不可定其所得工资之多寡。又其为得到工资机时劳动者,不可定其劳逸。所产衣食等商品,不可定其多寡。于是买卖之事,不可定其法,不可定其价。综而言之,政府于有关农工商之事,不可从旁议其是非。
我们再看看晚清王朝的中国企业发展脉络。鸦片战争似乎才是中国现代化的起点。而现代化的艰难是可以从企业形态变迁可以看出来的。从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的1858年到甲午战争惨败的1895年,我们发现中国现代化经济的历程是从官办企业开始的。从官办企业、官督商办、官商合办,一直到甲午战争惨败才允许民间办企业,于是有了中国真正意义的民间企业。
中国的洋务运动走的是从政府独办到官督商办的路子。首先政府独办。从1861年曾国藩创办安庆内军械所,至1893年张之洞创办湖北枪炮厂,洋务派官僚先后创办了大大小小19个军火工厂,结果是腐败丛生、效率低效、豆腐渣工程,抗战中,国军使用的武器不及日本侵略军,当时创办的汉阳兵工厂生产的武器是有责任的。然后是官督商办企业混合经济体制,如同现在国企混改。19世纪60至70年代之际,由于清政府财力衰竭;同时,当时社会上已客观存在着大量闲置资金。洋务派便通过向社会集资入股的办法来创办民用工业。因此,“官为维持,商为承办”的所谓官督商办企业便应运而生,成为当时民用企业的主要形式。从19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初,在洋务派官僚的组织下,先后兴办了20多个官督商办民用企业,涉及采矿、冶金、纺织、航运、铁路以及电讯事业等。这些企业构成了我国近代工业的基础。
回顾洋务运动的前两个阶段的企业形态,我们可以作如下一些结论:一是清王朝由于鸦片战争失败,反思失败原因是洋人的船坚炮利,于是学习西方,以夷制夷,创办朝廷为所有者、朝廷派官员的管理者主持这些军工的机器企业。严格来说,它们是工厂,而不能看作是企业。因为,企业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基本经济组织。从这一定义出发,企业至少应具备以下几个特征:一是企业必须是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的单位,即企业的产品必须以商品的形式出现在市场上,通过市场交换,实现其价值;二是企业必须以追求利润为其生产经营的直接目的和动力;三是企业必须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经济单位。而洋务派的官办企业,从性质上讲,依然是封建王朝的一个生产车间而已。它们与传统官办手工业没有根本的区别。这种朝廷所有、朝廷所办的官办官营企业,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朝廷,必然受封建官场恶习的拖累,结果企业只能是经营混乱,管理无方,人员冗杂,领取干薪,徇私舞弊,扯皮推诿、效益低下,毫无生机。“制造局积弊,在换一总办,即添用心腹委员三、四十名,陈陈相因,有增无减,故司员两项,几至二百,实属冗滥”。
企业是没有领导的,也就是没有婆婆。官督商办的企业头上顶着一位婆婆,企业难以在商言商。1883年。轮船招商局上书朝廷要求官股到期退出,完全实行民营,但最终的结果却是私人股东被迫撤股,盛宣怀身兼官方督办和商方总办入主公司。薛金福,詹志方指出:“官督商办体制,在当时来讲,也可以说是一种制度创新,对新的民族工商企业的创立,起到了一种启动和促进作用,但是这种体制,它不能长久。”
“民间的企业活动和民营公司跟专制政府,它存在着一定的天然矛盾性,当然它这种专制统治与民间的经济利益,它不仅仅限于是公司,它跟整个的民间利益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天然的矛盾性。因为在专制的制度下,特别是在皇权的专制主义的制度下,天下的一切都是皇帝的,都是朝廷的,都是统治者的。”
中国官督商办的洋务企业,如轮船招商局等,吸纳民间资本、学习西方公司运作,取得了一时的辉煌,但最终还是败于官之手——从名义上的官员监督演变为实际上的官员操办。相比之下,同样起始于航运的日本三菱,明治初期由岩崎弥太郎私人创办,则发展为至今仍世界著名的大企业集团。洋务运动时期,中国民间资本也兴办了一些公司类企业,甚至在1880年代时兴起了一阵公司热,但是终因法制的缺乏和实际无法可依状态而不能发展起来。
薛金福,詹志方在《公司的力量》的力量一书中指出:专制制度下,商人的利益脆弱得就像一件瓷器,随时会被粉碎。中国历朝历代的商业活动不可谓不繁荣,但众多经营有方、富可敌国的商帮,终未能转变为现代意义的公司。因为,在至高无上的君权之下,自由、平等的契约精神和法律保护下的产权制度都是奢谈。
中国民营企业为什么这么难以发展?其原因是中国始终处于社会结构调整的动荡时期,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就不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1840年鸦片战争,中国洞开国门了,鸦片战争对中国社会引起的震动并不是很大,大的是1894、1895年中日甲午海战。因为1840年的时候中国非常闭塞,鸦片战争的地方比较局部,解决的比较快,只是在中国的知识界即有识之士、志士仁人中震动比较大,大家感到国耻,但是并没有真正触动中国社会各个阶层。
回顾甲午战争的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和基本规律是:凡官办经济猖獗横行的历史,就是国民经济衰败萧条史、人民生活艰难困苦史;而民间经济蓬勃发展的历史,就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历史,人民生活日益提高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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