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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30 来源: 作者:北京德成经济研究院 加入收藏
中国历史的土地制度的演变。可以简单概括为:殷商时代不知土地制度;周朝,则是宗法制、井田制;战国及之后则是诸子均分制度;从战国到汉代,庄园分散为百亩以下的独立农场,以五口到八口之家耕种,是最普遍的现象;土地改革后则是“吾民无地”。
中国土地就是从西周领主制经济发向东周地主制经济过渡的历程。到东周时期,原有的土地关系逐渐发生变化,土地分封制逐渐被土地私有制所替代,随之而来的是领主制经济为地主制经济所替代,农奴逐渐为租佃农民所替代,到秦汉时期地主制经济体现已初步确立。中国地主制经济特征:一是地权体现形式不同,土地可以买卖,不是严格等级所有制;二是土地主权可以脱离人身依附而独立存在;三是地租形态不断变化,中国从春秋战国过渡为封建地主经济以后,以这种竞技体制主导的封建社会历经两千多年。
由春秋战国至明清两千多年间,以地主经济为主导的封建社会可划分为几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春秋战国是地主制经济形成期。东汉建制,门阀权贵地主剧烈滋长,这时的豪族强暴,“膏田遍野,奴婢成群,徒附万计”。东魏、北齐时,出现刘氏、张氏、宋氏、王氏、侯氏几个大宗族,“一宗近将万室,烟火连接,比屋而居”。此后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豪族对土地的垄断更突出,同政权的联系更加密切,或以地主身份入仕,高官厚禄;或依势扩大占地规模。这类地主主要是同政权的密切结合,由中央到地方,一切政权操纵在他们手中。于是在社会上形成一种特殊等级门户。由于这种关系,出现所谓士庶之别。这时所谓士即指权贵地主。这时等级关系和阶级关系基本吻合,权贵等级都是大地主,庶民主要是农民下户。世族/士族可以说是:“上联朝廷、下附土地”。
门阀官僚地主的发展,垄断土权是先决条件。他们即是地权的垄断者,又充任各级官吏掌握部分政权。东汉时期的政治体制,及在权贵门阀地主操纵下,形成贡荐选士惟论“族姓阀阅”“阀阅为前”之类的惯例,使地权与政权的结合更为紧密。
三国时期,以曹魏而论,制定九品中正制,使各地世家大族入仕为官得到法制保证,曹魏政权从而也得到门阀士族地主的大力支持。东吴的吴国,权贵地主权势尤为突出。吴国创建者孙坚原是吴郡富春县一般地主。孙权即位后,他们王权地位在江北、江东权贵地主支持之下巩固起来的。
世族地主的形成过程,先是某些地主致力于经术,学有专长。以后逐步入仕途,致力通显,集地权政权于一身。久而久之,形成一种特殊社会等级,而且累世相承,由士族变为世族。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一二品为高门世族所垄断,低品才属于卑庶门户。清人赵翼:高门华阀有世及之荣,庶姓寒人无存进之路。就这样,西晋时期,地权与政权的紧密结合更向前推进一步,世族强宗地主专政的政治体制就这样出台了。
唐中叶以前,旧世族地主虽然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但它的残余影响仍严重存在,新发展起来的权贵地主仍大讲门第之风,这种现象一直到唐中叶后,才发生较大变化,贵贱等级关系才逐渐削弱。地主经济才又进入正常轨道。明清时代,地主制经济的发展变化,一是庶民类型地主的较大发展,二是封建等级关系进一步削弱,封建依附关系趋向松解。
一般情况是,在一个封建王朝前期,经过农民战争或长期战乱之后,旧有土地关系被打乱,地权趋向分散,农民小土地所有制占据较大比重;到中后期,经过土地买卖兼并,地权趋向集中,地主大量出现,其中就有由农民发展起来的中小庶民地主。如地主具有官僚身份,封建依附关系可以强化;如果是一般庶民地主,封建依附关系可以相对削弱。
宗法制系以血缘关系为内核,以大宗小宗为准则,按尊卑长幼关系制定的封建伦理体系,西周时期所采行的爵位与地权合一的宗子制属此。从东周开始,中国逐渐进入地主制经济时代,封建土地关系不断发展变化,宗法宗族制也随之亦步亦趋。宗法宗族亦由过去领主制时期的典型宗法宗族制,向一般宗法宗族制过渡并有所发展。由东汉历魏晋至南北朝,门阀特权地主高度发展,并出现世族地主。与之相适应,则形成具有贵族特权的等级性宗法宗族制。由隋唐到宋元,先是由特权世族地主向一般官僚权贵地主过渡,以后又有庶民类型地租的出现。
土改前的中国社会,是有着悠久历史的宗法社会。土改运动,族田被没收,族长被打倒,祠堂被没收公用,族谱被焚毁,标志着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封建宗族制度被彻底摧毁。在中国农村一直占统治地位的宗族势力遭受到了致命的打击,并由此彻底衰落下去,变成一种残余势力。
文贯中教授在《吾民无地:城市化、土地制度与户籍制度的内在逻辑》一书中指出,近年中国的社会矛盾特别是城市化过程中的社会矛盾主要是土地制度是社会结构失衡。现行的土地承包制、流转制只是折中多方利益基础上的权宜之计,是在全球化、市场化和城市化尚未完全展开之前的一项临时性制度安排。现行的城乡土地制度违反经济规律,剥夺农民进行土地交易的基本权利。在城市发展需要大量土地的情况下,政府对农村土地转变为城市土地的垄断,造成空前的最大规模的“国进民退”。我们迟迟没有找到一条可持续的城市化道路,其原因恰恰在于现行土地制度下城市化无法得到土地要素市场的引导。我们需要一个以保障产权为核心的土地制度,在此基础上形成具有民意基础的社会秩序。我们也可以粗略的把中华民族的土地权演变史过程通过图1.1.2描绘出来。

图1.1.2 中华民族土地演变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