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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万众一心还是乌合之众? 甘德安 北京德成

发布日期:2018-10-20 来源: 作者:北京德成经济研究院 加入收藏

万众一心成语出处有《后汉书·朱擕传》:“万人一心,犹不可当,况十万乎!”。指东汉末年爆发了黄巾大起义,汉灵帝派朱隽率军去镇压,朱隽在城外堆了一个比城墙还高的山丘,对城内的情况了如指掌,用计攻下外城。义军将领韩忠和谈。朱隽不同意和谈,同时也不急于攻城,害怕城内的军民万众一心不好对付。

与万众一心相近的成语还有“众志成城”。“众志成城”这个成语取自民间谚语,最早出现于《国语·周语下》。据载,东周的第十二代天子周景王姬贵,在他在位的第二十一年(公元前524年)和二十三年(公元前522年)时,做了两件不得民心的事情:一件是铸大钱,一件是铸大钟。大钱就是币值高的钱。景王试图以铸行大钱的方式来收缴民间的小钱。大钟即编钟。景王的司乐大夫伶州鸠劝阻说,编钟的声律强调和谐,如果百姓怨恨,那就没有和谐了。他引用民谚“众心成城,众口铄金”来表明自己的观点:老百姓共同喜欢的东西,很少不实现的;而他们共同厌恶的东西,也很少不废灭的。但景王还是不听。三年间,既铸了大钱,也造了大钟。结果是,景王在第二年就死于心疾,周王朝也随即爆发了长达五年之久的内乱。

“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及其相近成语反映的是中国文化中的集体主义精神。集体主义,是主张个人从属于社会,个人利益应当服从集团民族阶级国家利益的一种思想理论,是一种精神。没有集体主义,就没有人类社会。与集体主义相对的是个人主义。《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关于“个人主义”的解释是这样的: “一种政治和社会哲学, 高度重视个人自由, 广泛强调自我支配、自我控制、不受外来约束的个人或自我。……作为一种哲学,个人主义包含一种价值体系, 一种人性理论, 一种对于某些政治、经济、社会和宗教行为的总的态度。” 依据这种理解,个人主义作为个性参与社会生活的态度、倾向和信念, 有其历史表现的必然性。

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是人类在群居时代就存在着这两个矛盾。个人服从集体是人类社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现代民主国家的基本政权组织原则。不能处理好个人和集体的关系,以及调和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矛盾,也就会引发社会矛盾。

集体主义是农耕文明的产物,而个人主义则是工业革命的产物。现代资本主义,强调的是个体的成长,发展和成功。这样的经济模式,决定了人们在很多方面的行为,都是以个人利益为出发点。而这种思想,正好符合了个人主义思想的要点:独立、自由。而几千年的农耕文明中华民族,人们基本上生存在一个超稳定的社会系统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妇妻妻,在这样一个等级社会中所产生的意识形态,必然是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利用集体主义,片面放大集体主义,抹杀个人或个体差异,并不是集体主义,而是个人独裁思想,个人崇拜,宗教崇拜常用的手段,事实上是个人主义利用集体主义进行思想控制的变种,往往是个人利用集体主义思想调民伐众,以将个人思想成为集体的统一标准,万众一心忠诚于皇权,忠诚于领袖。

东西方一个本质区别就是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区别。西方是个人为中心的集体,中国是集体中的个人。张艺谋在电影《英雄》中表现的就是集体主义观念,强调个体为集体牺牲,而斯皮尔柏格的《拯救大兵瑞恩》中体现的就是个体主义观念。

一个社会中的个体地位越高,特立独行、我行我素的个体受到集体排斥就越小,个体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下来的概率就越大,创新发生的概率自然就越高。个体主义强调内在价值观,集体主义强调外在规范。真正的创新者、特立独行者都是个体主义者,他们为科学而科学,为学术而学术。传统中国人与此相反,中国为什么是一个缺乏创新的民族,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个人价值没有收到尊重。中国人口头上说,宠辱不惊、去留无意,但骨子还是把他人的看法看得重。例如,孟浩然的诗:“北阙休上书,南山归敝庐。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白发催年老,青阳逼岁除。永怀愁不寐,松月夜窗虚。”越集权的国家,越穷的国家,越讲集体主义;人类进步的历史就是不断从集体主义向个体主义进步的历史。

提倡集体主义看似冠冕堂皇,其实危害极大。几十年的经验证明,我们的集体主义几乎全部扼杀了人的个性。泯灭了人们的创新精神,使得大家都混迹于集体这个漩涡里不敢有主张,往往优秀的人是出众的,出众的人在集体主义的桎梏下首先会遭到打击,排挤。最严重的是,集体主义的核心就是“服从”,极其容易产生独裁现象从而对国家、对民族乃至世界造成巨大危害!

其实,万众一心的核心是万众的人民要一心于皇上与领袖。中国封建王朝讲的是,普天之下、莫过黄土,率土之滨、莫过皇臣。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也就是说,万众必须一心于皇权。毛泽东时代说,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说群众创造历史,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也就是说是万众创造历史,万众才是真正的英雄。这不过是谎言,群众不是真正的英雄,历史从来就是少数人创造的。爱因斯坦之所以发现相对论,巴菲特成为股神,恰恰是因为他们从来就不相信群众。

万众并不一心,众志亦不成城。这里,我有必要介绍勒庞的《乌合之众》。《乌合之众》是一本研究社会心理学的著作,在今天仍不失现实意义。书中分析了群体心理的种种特征。比如,日本民众为何会在战争中沦为统治者的战争工具?我国文化大革命时期为何民众泯灭良心,失去理智?当今中国为什么会出现大量的网络暴民,如果你与他们的观点不一致,那么你就会被一批人被一个群体骂的体无完肤,甚至人肉搜索你,让你祖宗八代不得好死?个人到群体的心理变化看似难以理解、难以置信,实则有迹可寻,《乌合之众》在书中都做出了深刻的剖析。

书中提出了在群体中个体表现出来的主要特征,也就是万众是怎样不一心的,以及万众是怎样万态,特别是恶态的。这些特征有:一是在万众中,也就是在群体中,个人的意识是怎样消失的;二是在万众的群体中,也就是万众中无意识是怎样横行霸道的;三是在万众群体中,人们的思想和情感是怎样因暗示和交互感染的作用向一个非理性方向发展的;四是万众群体中,人们在怎样把暗示带来的意念立即付诸行动的。

作者特别探究了万众群众是怎样被领袖一心洗脑的,领袖用怎样伎俩统治万众的。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告诉人们,以巧妙的伎俩雄辩演说,来,是领袖人物、群众操控者的基本手段。比如,“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这就是迎合众人浅薄心理,慑服人心为要术于人类发明的最大谎言。其实他们并非需要掌握什么了不得的理论,只要用一些具有煽动性标语口号或诗一般的语言,开动其控制的宣传机器长久反复的灌输,调动群众的情绪或欲望,便会达到统率思想征服民众的目的。文化大革命中的毛主席语录,文攻武斗,打倒一切,领导对受众的蛊惑转变为受众对受众的宣传,让我们不得不再一次惊叹群众的力量。

在某种状态下,不是万众一心,而是万众无心。正如勒庞所说,进入万众群体的个人,在“集体潜意识”机制的作用下,在心理上会产生一种本质性的变化。就像“动物、痴呆、幼儿和原始人”一样,这样的个人会不由自主地失去自我意识,完全变成另一种智力水平十分低下的生物。勒庞明确指出,群体中个人的个性因为受到不同程度的压抑,即使在没有任何外力强制的情况下,他也会情愿让群体的精神代替自己的精神,更多地表现出人类通过遗传继承下来的一些原始本能。个人因为参与到群体中而表现出来的这些特征,概括起来说大体如下:

从万众一心到万众无心,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群体中的个人会表现出明显的从众心理。这种倾向造成的重要后果是,教条主义、偏执、人多势众不可战胜的感觉,以及责任意识的放弃。用他的话说:“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论。”勒庞认为,他这里所描述的其实也不完全是一种现代的现象,从古至今,与宗教或准宗教信仰有关的偏执“对人们的头脑实行的专制统治,早就为大家所知”,它甚至是一切伟大文明最基本的动力。

实际上,万众并不是一心,是万众无人。我们经常看到,在公众集会上演说者哪怕做出最轻微的反驳,立刻就会招来怒吼和粗野的叫骂。在一片嘘声和驱逐声中,演说者很快就会败下阵来。在专制制度下,万众做的是顺民;只要政策宽松,万众就是刁民;动乱革命时,万众就是暴民。勒庞曾观察到这样一条群体心理学规律:约束个人的道德和社会机制在狂热的群体中失去了效力,“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出乎预料的障碍会被狂暴地摧毁。”当然,从以个人责任为基础的法制立场上说,这种在群体中消失了个人利益和目标的人会变成一个“无名氏”,而以个人责任为基础的法律,对这样的无名氏是不起作用的。所谓“法不贪众”的经验使他意识到,他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群体感情的狂暴,尤其是在异质性群体中间,又会因责任感的彻底消失而强化”。意识到肯定不会受到惩罚——而且人数越多,这一点就越是肯定——以及因为人多势众而一时产生的力量感。在群体中间,就像“傻瓜、低能儿和心怀妒忌的人”一样,在摆脱了自己卑微无能的感觉之后,会产生出一种残忍、短暂但又巨大的能量。

作为“暴民”的群体,其残忍程度常令人瞠目结舌,以致不断地有人因此而感叹人性之恶。而勒庞的分析则提醒我们,这里所说的“人”,在很多情况下应是指群体中的人,而非孤立的个人。如果群体的行为动机也完全是出自支配着个人行为的非法私利,那当然只能把它视为一种犯罪。这样的群体可以是黑社会或聚散无常的暴民团体,却不可能成为一个影响甚至改变历史的要素。群体要想成为历史变迁的主角,它必须多多少少“为信仰而战”,也就是说,它的形成必须是为了某些简单而明确的信仰。在人们对惟一神教已失去信仰的时代,最有可能对组成群体的个人发挥巨大作用的,便是勒庞所说的“民族的荣誉、前途或爱国主义”。群体在这些信仰的激励下,很容易表现出极崇高的献身精神和不计名利的举动,并且它所能达到的崇高程度,是孤立的个人绝对望尘莫及的。这是一些与个人的日常利益完全没有关系的观念,只有它们能够让群体“达到使他慷慨赴死的地步”。

    准确地说,刁民是专制制度下顺民向公民转变的必经阶段。刁民往上走一步就是公民,向下一步则为暴民。遗憾的是,中国人努力了三千年,经历几十次改朝换代,始终没有迈出这向上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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