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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10 来源: 作者:北京德成经济研究院 加入收藏
成语出自《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是说不愿和仇敌在一个天底下并存。形容仇恨极深。一个民族间不共戴天的典型例子是大金国主臣努尔哈赤征伐明朝的“七大罪”及北宋时期胡铨写的,“誓与秦桧等人不共戴天,希望斩下他的人头悬挂城门示众,然后诛杀金国使者”。
不共戴天是中国传统的一个基本道德观,体现为“报仇雪恨”。“此仇不报非君子也”成了中国人的口头禅。不懂得报仇雪恨的人不是君子。伍子胥鞭尸的故事,说明中国人对报仇雪恨的重视程度。“忆苦思甜”则是挖掘个人心中的仇恨,激起广大贫苦农民对地主报仇雪恨的愿望和情绪,形成群体报仇意识。“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的口号,都是把心里情绪上的仇恨化为具体的报仇行为。
先说民族仇恨中的不共戴天。其实,不同民族即使有仇,也要戴天。作为农耕的汉民族与作为游牧的北方民族千年来的恩怨其实只是种族共生演化的生态结果。华夏及周边各民族的传统经济区域呈现为南北三个发展带和农耕、畜牧两个大的经济区。从经济区来说,西部和西北部游牧民族活动的中心,是传统的畜牧经济区。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及其以南地区,是发达的农耕经济区。这就决定了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的差异、碰撞与互补。据学者研究论证,中国历史王朝的兴衰与周期性气候变迁密切相关。在寒冷气候下,当北方的游牧民族、饥寒交迫、无食充饥之时,统治中原的王朝往往也是衰败时期,这给游牧民族有了可乘之机。而出现相对温暖时期,往往是农耕王朝处于强盛,如汉唐,造成农耕区域的北移,促成农耕民族北上开垦农田。[1]由此看来,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杀戮形成的不共戴天的仇恨不过是气候变化变迁的结果,没有必要至今还不共戴天。
回顾整个中国历史,四个汉民族王朝的灭亡伴随着游牧民族的四次飞跃:第一次西晋灭亡,匈奴、氐、羯、鲜卑等北方游牧民族在中原地区开始建立起一系列地方割据势力。第二次北宋灭亡,金统一北方,北方游牧民族建立起统一整个北方的强大政权。第三次南宋灭亡,蒙元帝国建立,北方游牧民族第一次统一整个中国。第四次明王朝灭亡,北方游牧民族最终又一次统治了整个中国。虽然,千百年的民族杀戮血流成河、残酷无情,但如果站在当前民族融合的角度看,是否可以把五代十国、宋辽金等这样的特殊历史阶段,视同华夏大地的又一个春秋战国时期、三国鼎立时代呢?是否可以看成一个多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过程?是否可以把这些民族间的杀戮与征战看成是内战,而不是异族入侵呢?为什么现在的历史教科书在宣传56个民族大团结的基调下,依然把历史进程中的民族融合看成是不可戴天并把这种仇恨祖祖辈辈传承下去呢?
如果站在人类社会三种不同的形态看民族矛盾,北方的游牧民族,华夏的农耕民族与西方的以工业革命推进的工商民族不过是人类社会演化的结果。哪个社会形态在当时的历史阶段成为人类历史发展的火车头,那个社会形态的民族自然就会扩展、就会侵略其他生产形态的民族。工业革命后的西方民族全球殖民或半殖民,中国人倍感羞愧与屈辱,我们至今依然在骨子里与他们不共戴天;那么,汉民族借农耕文明的优势拓展到周边的匈奴、朝鲜、越南等,我们却要别人就要化干戈为玉帛。
其实,不共戴天的民族仇恨,事实上往往是由各族统治者因为其利益制造出民族间的仇恨,形成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认真一思考,其实是被皇权洗脑了。皇族失去了权力,对异族不共戴天,与平头百姓毫不相关。异族与汉族哪个当皇上,老百姓都是受剥削,有必要与皇族一道不共戴天吗?正如鲁迅在《我要骗人》一文中指出的,中国的人民,是常用自己的血,去洗权力者的手,使他又变成洁净的人物的。[2]
其二,不共戴天是零和博弈的思维。我们可以从北宋与辽国的澶渊之盟看两国从零和博弈走向双赢模式,可以知道,竞争对手是可以不不共戴天的,是可以和睦相处的。我们知道,两宋300余年,一直都是重文抑武,在军事上屡受外敌之辱,常被称为“弱宋”,但这种重文抑武导致的“弱”,也是经历五代十国的民族间的残杀,懂得藩镇坐大分裂国家的危害性而形成的。从公元1004年开始,政权逐步巩固的北宋与它的北方邻居辽国正处于国力的相对平衡之中。其中从公元916年到1004年,双方是处在战争状态或者磨擦状态,断断续续,打打停停的时期,也是零和博弈的时期;但从1004年到1125年,通过签订澶渊之盟,和平处了100多年,这是从零和博弈到双赢模式的转变,是不共戴天到和睦相处的改变。过去认为澶渊之盟是城下之盟,其实,澶渊之盟,辽方是赢方,但是宋方未未必是输方。打不嬴,打的起,零和不行就让步、就共处,就双赢。按我的观点看,真是澶渊之盟导致北宋时期经济繁荣与文化发展,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
打不赢是就宋而言,农耕文明,步军为主,打不嬴骑兵。打不起是步兵征战成本上大大高于骑兵。这也是虽然宋的全国兵力总人数倍于辽国,但却始终无法达成收复故地的主要原因。关于北宋每年要拿出几十万两"岁币",这的确是一种损失。其实我们若按当时的币值、物价与国家实际财政收支推算一下,就知道"岁币"的数字并不很大,不过国家财政收支的千分之几而已,和打一次仗的损失相比,实在算不了一回事。如果"岁币"换成支援、救助、补偿、合作等等,那就要文明得多。此外,百年的和平的实际结果是繁荣的北宋的经济与文化的繁荣。
要改变不共戴天的仇恨心理,必须改变当今的仇恨教育。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所有的教育几乎都是仇恨的教育。因为要论证执政的合法性,于是有对美帝国主义的仇恨。忘却了是美国首先把庚子赔款返回中国用于教育,是美国帮助中国打败日本,是美国首先支持中国的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因为执政的要求,还把仇恨指向创业的阶层,提倡阶级仇恨,鼓吹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仇恨。所有富人的财富都是掠夺而来,所有的教授的知识是没有一点价值,都是害人的;富人一概不劳而获,好吃懒做,生活低级下流,霸占民女,一堆小老婆,财富是掠夺而来的赃物;所有不奉承自己的外国人全部是坏的,等等。这些仇官、仇富、仇恨心理都是仇恨的教育的结果。文革浩劫就是仇恨知识的浩劫。学生体罚老师,给老师开批斗会、打死自己的老师,这在人类史上都是骇人听闻的,这是仇恨知识的结果。改革开放30多年,一些创业者,通过自己的勤奋、智慧创办了企业、提供了就业、增加了税赋、繁荣了经济,企业家也富起来,但传统的教育,富人都是为富不仁的,富人都有原罪,当前一些左派再一次发动要搞“打土豪、分田地”运动。这些仇恨是教育的结果,这种教育导致中国人不会原谅别人。如果中国人不学会原谅,不学会爱的话,中国永远不会崛起、中华民族永远不会是优秀的民族。
其实,不共戴天的仇恨是可以借助爱来化解。比如,金庸的武侠小说则“从根本上批评和否定了‘快意恩仇’、任性杀戮这种观念”。体现出明显的关注个体生命体验的“反武侠”精神。而否定的具体方式之一,便是用爱情消解复仇。爱情可以带来仇恨,同样可以化解仇恨,消解复仇意识。[3]
爱和宽容可以化干戈为玉帛,可以化敌为友。但前提你必须认识到自己愤怒和复仇的感情。在美国内战期间,一位战俘的敌军军官被带到林肯总统面前,与这位军官谈了一会儿之后,总统把这位军官释放了。这一做法引起了许多士兵的不满,但林肯说:“这个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我们不仅消灭了一个敌人,而且多了一个朋友。”
化解当前社会仇恨的最有效方法是推行自由民主的治理模式。可以说,社会一切仇恨产生的根源是源于权力与财富分配的不公平与不公正;这种仇官仇富长存于中国人心中。当前我们很难消灭社会的仇恨,但可以减少社会各阶层的仇恨,关键是看能不能找到正确的方法。可以说,当前这种不平等、不公正主要体现在权力与财富获得的途径上,结果导致了仇官与仇富。首先是获得权力的途径上不公平、公正,权力来自党派与家族(比如金氏家族的三代权力传承),就会产生社会不公、社会大不平等,因为权力可以换得财富等,自然产生仇恨,当前仇官就是明证。其次是获得金钱的途径不公正,不是通过创业、创新获得财富,而是通过钱权交易获得财富,并在不正当大渠道获得财富的同时,借助有钱能使鬼推磨思路获得权力,进一步加深社会的不公平、不公正,湖南人大代表贿选就是明证。由于权力与财富获得大不公正,导致仇官与仇富,这也只能通过公平公正的社会治理来化解仇恨。
中国急需制定法律惩治煽动仇恨罪行。但是现行的法律体系却无法给煽动仇恨定罪。解决这个缺陷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对于如何让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和不同宗教之间的人和谐相处,中国有很多很优秀的传统。这种和谐相处也被一代代的中国人所继承。法律,不应仅仅是承认现状,我们更需要它来处理非正常的情景。当我们教育小孩子时,我们会告诉他要珍惜民族之间的团结,对于中国这样的多民族国家,民族之间的紧张状态将切实地威胁国家安全和人民幸福。我们的刑法一定要对破坏这种团结的行为予以坚决地打击。发生在乌鲁木齐的悲剧更加说明了制定这样法律的急迫性。
如果不共戴天这个成语还要存在的必要的话,那就是与皇权、极权、君权不共戴天的。
[1]林耀华.民族学通论(修订本)[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90
[2]鲁迅.我要骗人 且介亭杂文末编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6年版。
[3]曹正文:中国侠文化史[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