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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混改之官督商办:官督商办的“官”是什么“官”? 原创:甘德安等 北京德成智库

发布日期:2022-10-04 来源: 作者:北京德成经济研究院 加入收藏

      晚清官督商办企业的研究成果可谓汗牛充栋,我们为什么还要研究官督商办企业呢?为什么希冀借助官督商办企业的研究给当前国企混改与民企参与混改提供一份经验与教训的借鉴呢?我们以为,绝大多数的官督商办企业的研究是没有从博弈论的角度研究。官督商办就是官、商博弈的过程,这就可以从博弈论的视角、博弈论的思维与博弈论的方法进行研究,可以为当前国企混改与参与混改提供新的视角,得出一个新的结论。从博弈的视角谈混改,我们认为是必须的。现在的混改,都是从政府的视角、国企的视角、国资的视角谈混改,没有从国企与民企、国资与民资、政府与市场对等的视角谈混改;没有从战略竞争、产业竞争的视角谈混改;没有从国企与民企是两个独立的博弈方的视角谈国企混改与民企参与混改,没有从各自利益需求谈混改,没有从对方的利益最大化的视角出发寻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的视角谈混改的策略选择。所以,我们要从博弈的视角重新探究混改,而且从官督商办切入。

      要研究官督商办的博弈,一是要界定博弈方(Player)、策略(Strategies)、得益(Payoffs)。具体说就是要清晰的界定官督商办的“官”与“商”的内涵与外延,特别是晚清时期“官”“商”的变迁。所以官督商办的博弈分析首先要界定官督商办的“官”与“商”内涵与外延。
       其次,是要界定“官督”之“督”,就是博弈方之一的“官”的策略空间;也要清楚界定博弈方之二的“商”的策略空间。作为博弈方的“官”“商”策略不过是获得利益最大化的得益的决策与对策,是“官”“商”各自策略的对策与决策。我们知道,策略是指一整套的行动方案,规定了各种情况下的行动,那么,“官督”与“商办”各自的策略是什么呢,那就是在朝廷的“朝策”的背景下,“官”与“商”的策略,包括投入多少资本、占有多少股权、获得多少董事会席位、获得企业控制权或经营权;也包括开拓什么市场,进行怎样的组织结构,制定怎样的竞争策略等。
      官督商办博弈分析的第三个要素是支付函数(Payoff Function)。当所有参与人所采取的策略确定以后,他们各自就会得到相应的“收益”,不同的策略可能导致不同的收益。支付函数表征了参与人从博弈中获得的收益或效用水平,它是所有参与人策略的函数。
      洋务运动创办不少官督商办企业,包括轮船招商局(1872)、开平矿务局(1877)、中国电报总局(1882)、上海机器织布局(1890)、汉阳铁厂(1890年官办,1896年改为官督商办)等。此外,19世纪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初期还出现了一批中小型企业,如各地创办的矿冶公司等。它们大抵由商人和地方官员出资筹办,并无官款参预其间;但为了争取官僚的庇护,也都以官督商办名义相标榜,如安徽池州煤矿(1877),山东峄县煤矿(1880),山东平度、招远金矿等。从1877年到1883年,它们先后在上海招集到相当数量的股金,其股票在市场上也间或表现为溢价出售的景况。新企业的创办和资本市场的活跃,反映了官督商办企业在80年代初进入了兴盛阶段。为了聚焦问题,我们仅仅对轮船招商局进行博弈分析,而轮船招商局的主要背景资料主要是根据曹凯风所著的《轮船招商局:官办民营企业的发端》[1],当然,也参考大量关于其他研究晚清企业史的专家的研究成果。
      轮船招商局历经150年,经历了晚清、民国与新中国三个朝代。民国政府经历了北洋政府与、南京政府阶段;新中国也经历了1978年前的计划经济与1978年后的市场经济两个阶段。在晚清政府官督商办时期,也可以分为商办为主及官办为主两个阶段。我们的研究重点放在晚清官督商办的时期。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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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轮船招商局风云150年

一、官督商办企业的由来

      虽然,从1861年曾国藩创办安庆内军械所,至1893年张之洞创办湖北枪炮厂,洋务派官僚先后创办了大大小小19个军火工厂。在大兴军工之同时,也创办了一些官办民用工业,如台湾基隆煤矿、湖北织布官局等。洋务派的官办工业,与传统的官营手工业相比略有不同。这些企业使用的是新式机器,雇佣了大量的工人,大体按照西方机器大工厂的组织形式来进行生产。
      虽然创办这些军用官办企业,但并没有解决外国轮船公司垄断了我国沿海和长江的航运问题。李鸿章说:“各口通商以来,中国沿海沿江之利,尽为外国商轮侵占。”[2],也没有解决外国轮船的兴行,对我国旧式航运业的致命打击问题。李鸿章在《试办招商轮船折》中奏称:“江浙沙宁船只日少,海运米石日增,……请以商局轮船分装海运米石,以补沙宁船之不足。”[3]
      再办官办的企业似乎是不可能的。一是这些官办企业在体制上基本上是衙门式的管理;也设总办、会办、提调若干,类似官场职别,并且受总督、巡抚和总理衙门的监督、节制,此外,冗员充斥、机构臃肿、贪污腐败严重,管理混乱,生产效率低下;二是兴办近代企业需要大量资金,而晚清财政极度困难,官府无法对这些企业提供持久支持。因此,兴办民用企业以开财源、以谋出路,是顺理成章的事。正如李鸿章所说:“凡有可设法生财之处,历经搜括无遗,商困民穷,势已岌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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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李鸿章像
      正是在这种情势下,晚清官督商办企业顺势而生。费维凯认为,李鸿章是结合盐务管理“官督商销”模式[5]与西方股份公司模式提出的“官督商办企业”。[6]
      可以说,官督商办公司是现代公司在中国社会的最初实现形态,是中西文化交汇融合的产物。它将官督商办治理机制与股份公司运营方式相结合,以“官督”统辖“商办”,呈现亦新亦旧的二重性。
     这种状况正如郑观应总结“官督商办”方式的好处:“全恃官力则巨费难筹,兼集商赀则众擎易举。然全归商办则土棍或至阻挠,兼依官威,则吏役又多需索,必官督商办,各有责成:商招股兴工,不得有心隐漏;官稽查以征税,亦不得分外诛求,则上下相维,二弊俱去”。[7]
     陈锦江认为:“盐务管理是有用的,因为它已确立募派当时提供了资本和管理技能的富商的先例。西方模式的股份公司亦有必要,因为现代企业是从西方移植的,并因为股份公司开辟了从大批商人那里吸引投资的可能性。……不过。除了这些总的原则之外,在那时,无论是李鸿章还是其他官方创办人,对官督商办组织都没有任何明确的制度上的总体规划。”[8]
      我们可以把晚清政府办不办官督商办企业的“官”“商”博弈概图,通过图3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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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政府办不办官督商办企业与商人参不参加的博弈概图

二、官督商办的“官”是什么“官”?

      博弈分析必须有三个基本要素:博弈方、博弈策略与博弈得益。我们不清楚博弈方,望文生义理解博弈方,就会在分析博弈策略与得益时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把研究官督商办企业分析建立在沙丘之上。所以,我们首先要明晰,官督商办企业“官”“商”两个博弈方的内涵与外延,他们的特征,这样才知道“官”“商”各自策略及策略的合理性,以及各自的博弈得益。
      我们知道,在传统的士农工商、重农抑商的价值观主导下,“官”“商”的界定与分割是十分清晰的,官就是官、商就是商,官员始终处于中国传统社会阶级的顶层,而商人则处于社会下层。但是,现实的官商关系比儒家价值观的  “四民设计”要复杂的多。现实是,当官就需要入仕,入仕就需要经济的支持,官商边界开始模糊。
       随着明清社会的不断商业化,传统血缘家族为应对这种商业化社会,开始尝试在家族子弟中做出制度性的安排:一是能入仕的子弟入仕,能经商的子弟经商,经商支持入仕,入仕后当官再反哺经商;二是经商成功的商人,也会费尽心思通过捐纳等途径,跻身官场,这是捐纳为官与入仕为官并存的原因;三是部分官员看到经商可以带来的巨大的金钱利润,就导致不少官员亦官亦商。在晚清末年,官员身份逐渐复杂化。

(一)官商一体之官

      这里指的官商一体之官,是亦官亦商,侧重在“官”。清末,朝廷进一步放宽了法律准则上的限制,鼓励大多数官员参与经济活动,但许多官员仍然唯恐公开承认自己及其直系亲属的即使是被动的所有权。陈锦江指出:“某些人虽保留其官方任职,但却把他们的大部分精力专用于监督官办和私办企业,有的人则正式退出官场以便全力投入企业。”[9]可见,官督商办的“官”既是官员,也是商人,但首先是官员。
      孙家鼐算亦官亦商,侧重在官。孙家鼐,清咸丰九年(1859)状元,与翁同龢同为光绪帝师。1898年7月3日以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受命为京师大学堂(今北京大学)首任管理学务大臣。
孙家鼐重科学、兴实业,与马吉森创办安阳广益纱厂、与其子孙孙多森开办上海阜丰面粉厂、中孚银行,又投资启新洋灰公司、北京自来水厂、井陉矿务局、滦州煤矿、天津劝业道等民族工业。按唐力行的看法,孙家鼐算是亦官亦商,以官为主。[10]
      官督商办的“官”,盛宣怀应该是一个典型代表。陈锦江认为,盛被认为是参与了企业活动的一个官僚。盛宣怀首先充当并自认为是官员,其次才是企业家。[11]
盛宣怀出生于官宦世家,办理洋务出身。盛宣怀则在李鸿章的权力羽翼下,参与组建轮船招商局,并任招商局会办(相当于副总经理);主持办理湖北煤铁矿务;创办天津电报局,并任电报局总办(相当于公司总经理)。到1896年,五十二岁的盛宣怀已经掌控了整个大清帝国的轮船、电报、矿务和纺织四大洋务产业,并获授太常寺少卿官衔(正四品[12])和专折奏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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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盛宣怀像
     盛宣怀是“官办”企业、“官督商办”企业的官方代理人。当然,盛宣怀之志,也不是当一名纯粹的商人,而是做官,做大官。后来他经四处活动,上下打点,花了一大笔贿金,终于当上邮传部尚书。
根据严中平研究,1890-1910年间,中国建立的约26家纺织厂的主要创立者的社会背景中:高级官员13位,占比50%,退休官员7位,占比27%;高级官员与退休官员占比高达77%。[13]

(二)商人捐纳之官

      中国封建社会以儒家思想为指导,形成“士农工商”四民结构的社会等级。官本位观念深入人心,商人作为“四民之末”倍受歧视。虽然如此,但官员也艳羡商人财富、商人觊觎官员社会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
      到晚清,随着资本主义在中国社会的商业化,官商合流加剧,商人竞相入仕做官,而由商入官的捷径就是捐纳。光绪时期,捐银数额较大的商人,有资格获得破格奖赏或录用,这极大地吸引了富商入仕,促进了官商两大阶层的阶级流动。商人以其优厚的经济实力,成为晚清捐纳的主要参与者,由此抬高自己的身份地位。
注释:

[1]曹凯风.轮船招商局:官办民营企业的发端[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C].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卷五六,第1页。

[3]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C].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奏稿,卷二○,第32-33页。)

[4]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C].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朋僚函稿,卷三,第18页。

[5]费维恺·A.中国早期工业化:盛宣怀(1844~1916)和官督商办企业[M].虞和平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6]官督商销清代食盐销售制度之一,是由政府命令特许商人行销官盐。此制是由明代所行的纲法演化而来,乃清代盐法中行之最广的行盐办法。国家控制盐的生产,灶户按计划产盐,盐商领取国家颁给之引票,到指定盐场收盐、运盐至指定地区内销售。其各盐场生产,均为场商垄断,所产之盐,由场商收售给运商运销。场商与运商为世业专商,外人不得私运私销,违者即以私盐治罪。

[7]郑观应:《盛世危言》“开矿”(上),转引自夏东元编:《郑官应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上册),第704页。转引自朱荫贵.论近代中国股份制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传统因素[J].贵州社会科学,2018(06)。

[8]陈锦江.清末现代企业官商关系[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72页。

[9]陈锦江.清末现代企业官商关系[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52页。

[10]唐力行.商人与中国近代社会[M],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2-243页。

[11]陈锦江.清末现代企业官商关系[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54页。

[12]正四品相当现在的副省级,比如省委秘书长之类;太常寺少卿则相当现在的最高法院副院长。

[13]陈锦江.清末现代企业官商关系[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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