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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疫情下的民营企业:还能依靠融资就能走出困境吗? 来源:腾讯网

发布日期:2021-01-24 来源: 作者:北京德成经济研究院 加入收藏

2020年1月23日武汉封城,全国上下都进入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而对于以身家性命的民营企业,则面临了更大的煎熬,由于疫情深刻影响着全产业链上下游、物流配套等方面,导致企业采购和销售两端受压,现金流不断吃紧。一行两会振臂高呼,强化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保障企业、尤其是中小微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

不良管控压力本已巨大,一时间只要企业提出申请,金融机构均能满足企业的贷款展期、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以及降低融资利率的要求。同时,正如央行前行长易纲所说,加大不良处置力度是增强银行支持经济重要措施,在这一年期间,银行加快不良贷款核销进程,减负前行,迎接更大的挑战。

根据银行业协会的公开的监管指标数据,2020年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84万亿元,较上季末增加987亿元,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5.1万亿元,较上季末增加1086亿元;拨备覆盖率较上季末下降2.52个百分点。

转眼一年已过,原展期或续贷的贷款又已进入还款期,然而当前已进入后疫情时代,银行再无理由再展期或借新还旧。对于那些走资本运作、短贷长用、负债经营的企业,实质已是僵尸状态,该暴露的风险依然要暴露,然而不良贷款核销额度并不如2020年充足,可愁坏了部分企业家和商业银行。

通过资本运作快速搜取财富是中国相当部分民营企业的发展模式,但对于赚取固定利息收益的银行而言,其内蕴的风险程度远远高于实业运营风险。然而不良率的考核是事关全局的关键指标,此时此刻,是否能继续依靠融资走出困境,该怎么走,成立金融机构债委会又成了一个有效方案。

而有些企业家,甚至希望依靠债委会,即便不能帮企业走出困境,拖延时间,在此期间转移资产、逃废债务,玩起了金蝉脱壳的把戏。

自2016年7月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及各部门发布了一系列有关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的文件,进一步鼓励了金融机构债委会的发展。但新时期有新形势、新任务,尤其是新冠疫情似有似无地成为了蓄意逃废债的“理由”。

但新时期有新形势、新任务,尤其是新冠疫情似有似无地成为了蓄意逃废债的“理由”。特别是受重大疫情和经济周期影响,企业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的情况时有发生,金融债委会的角色将变得更为突出。恰如其时,1月15日,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制定了《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工作规程》,除了维护金融稳定外,《工作规程》第18条明确了坚决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要求通过债委会和自律组织加强企业逃废金融债务信息共享,有效利用各信息公示系统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信息来源,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有理由相信,金融机构债委会在防范滥用重整逃废债方面的功能将越来越强大。

常言民营企业有“三座大山”,即“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但回顾陷入困境无法自拔的企业,多少是当年企业红极一时,备受追捧,大量资本蜂拥而至,企业家自认为拥有了资本即拥有了驾驭资本的能力,能前瞻其害的企业少之又少。资本是逐利的,民营企业必须专注主业审慎经营,在任何时候,仅仅依靠银行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和减息降费,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无法扭转企业风险暴露的势头。而在当前社会不断发展,法治建设不断健全,信用环境日趋完善,民营企业家更应审慎对待银行融资。而银行在融资中,也有必要将刘鹤总理的四句话转告企业家们:做生意是要有本钱的,借钱是要还的,投资在要承担风险的,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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