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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成智库:建议政府给全体市民发放消费券 原创 德成智库(武汉) 北京德成智库

发布日期:2020-04-03 来源: 作者:北京德成经济研究院 加入收藏

一场突如其来的瘟疫对人们的生活和国家的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为了稳定民生、激发消费、促进疫后经济的稳定发展,3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下发后,南京、宁波、济南、广西、杭州等近40个地区采用了发放消费券促进地区消费的做法,累计发放消费券总额度达40亿元。

武汉作为疫情的重灾区,封城两个多月,4月8日解封后,复工复产、恢复经济的正常运行将成为首要任务。复工复产面临的最大瓶颈是消费不足。基于此,建议武汉市政府给全体武汉市民发放消费券,增加武汉市民消费购买力,从而有效地促进武汉复工复产;通过消费增加——生产增加——就业增加——收入增加——消费增加的良性循环,加快武汉市疫后经济恢复。

鉴于此,德成智库(武汉)建议武汉市政府给全体市民发放消费券,并提出如下建议:

发放原则:建议坚持合法合规、公平合理、普惠和重点突出相结合,重点倾向于因本次疫情而失业的人群、生活困难人群和低收入人群等。

发放时间:建议在解封之前发放,解封之时开始使用。

发放对象:武汉市全体市民。

发放方式:1.建议与支付宝、微信等合作,主要采取直接发放电子消费券的形式;也应印刷少量纸质消费券,专门发放给不会使用支付宝微信支付的老年人及其他使用电子支付有困难的群体。

2.建议一次性发放;

3.建议以家庭为单位发放,主要凭身份证号申领,暂无身份证的儿童可凭出生证明等由父母代为申领。

发放额度:本着“普惠和重点突出相结合”的原则,建议不同人群的发放额度应有区别:

1.因疫情失业人群:建议按照失业前半年内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

2.生活困难和低收入人群:建议消费券金额不低于武汉市远城区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建议给这部分群体发放的消费券可以直接代替现金使用,无须搭配现金一起使用。

3.一般人群:可以按武汉市远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

4.儿童:建议每位18周岁以下的儿童可由父母代领一定金额的消费券,金额可为一般人群申领的一半,每个家庭上限2个儿童。

消费券与现金的搭配比例:除发放给生活困难和低收入群体的消费券可以直接代替现金使用之外,发给其他群体的消费券建议采用搭配一定数量的现金一起使用。现金与消费券的搭配比例可以是4:1、3:1、2:1等。3:1即消费满30元可用10消费券、满300元可用100元的消费券等,其他以此类推。

消费券的使用范围设置:使用范围可设置为全武汉市所有可以用支付宝或微信付款的线下实体门店的所有商品和服务,原则上鼓励所有的线下实体门店自愿参与。

消费券的使用期限设置:建议设置为武汉解封后的60-120天内。

消费券其他使用细则的设置:建议消费券可以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

实体门店消费券的兑现方式:对实体门店收取的消费者支付的消费券,政府可与支付宝及微信等合作,每日进行兑现或者隔日兑现,保证资金流通顺畅。

此外,建议武汉市政府发放消费券之后,也可鼓励武汉市各区政府根据其政策目标、产业方向等,匹配其财政实力发放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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